中华人民共和国衢州海关2026-2027年度春秋游、疗休养合同
浙江衢州2026年10月13日
公告详情
疗休养合同书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方: 衢州金色假日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衢州市翡翠滨江小区1幢704-706室
邮 编:
邮 编: 324000
电 话:
电 话: ****
联系人:
联系人: 雷晓丽
签约地点: 浙江衢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职工疗休养定点旅行社项目协商达成一致,确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乙双方共同执行。
一、合同内容(金额单位:元)
| 名称 |
年度 |
结算标准 |
时间 |
地点 |
人数 |
| 职工疗休养 |
2026年 |
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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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 乙方所供服务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承诺及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
- 乙方对承接的疗休养,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安排房间、交通工具、用餐等,做好接待疗休养的准备,充分满足疗休养的要求,并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做到优先安排、优质服务。
- 乙方应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为疗休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在认真执行各项开支标准的基础上,做到安排优先、服务优良。
- 乙方提供的服务设施应保证安全、卫生、便捷、可靠。
- 导游工作到位,有专门工作人员值班、保持通迅畅通。疗休养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 乙方应做到应保则保,为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违法、违规和不合理要求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报告监督管理部门。
- 乙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接待任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时间或不主动与甲方办理相关疗休养手续。
- 在履行接待服务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接待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接待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继续疗休养项目、酌情延长疗休养时间或终止协议。
三、付款方式
- 疗休养费用应包括:客房费、交通费、餐饮费、其他杂费,服务费用须包含在上述费用之中,不得另行收取,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 根据每批次参与疗休养的职工人数分批按实结算,按照人数*3000元/人的标准进行结算。
- 户 名:衢州金色假日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柯城支行
账 号:3****
四、违约责任
- 乙方有下列行为将作为违约:
(1)逾期组团的,不可抗力除外;
(2)服务质量等跟招标文件要求或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承诺存在着不符,并私自降低服务质量等的;
(3)不履行协议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协议条款,或拒绝履行协议义务的;
(4)不履行服务质量承诺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职工疗休养的;
(6)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引起投诉并经甲方查实的;
(7)因服务质量差等原因被甲方在本期项目内有效投诉二次以上(含二次并经甲方查实);
(8)乙方超过协议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或高于市场价格向甲方收取费用的;
(9)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出现重大损失的;
(10)在协议期限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11)不按相关规定租用车辆一次经查实的;
(12)在协议期限内发现给组团单位回扣的;
(13)违反采购法和国家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
(14)在协议定点服务期限内发生1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 乙方确有违约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可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协议,如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 因甲方原因超过30日支付款项的,自超过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以此类推。
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六、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享有同等权利,在发生服务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
- 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也可直接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保险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投保旅游意外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人。
乙方已全年投保旅行社责任险。保额:150万元/人
八、其它
-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日期:2026 年 4 月13日
乙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签字人)
日期:2026 年 4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