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朔州市能源局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
山西朔州2026年04月05日
朔能源发〔2024〕56 号
各县(市、区)能源局、朔州经济开发区创新发展部、国网朔州供电公司、地电朔州分公司、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层级》的通知(晋能源稽查发〔2023〕61 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对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职责,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建立朔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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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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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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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能源局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监管层级》(晋能源稽查发〔2023]61 号)的通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能源类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切实履行能源
主管部门对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职责,结合我市能
源工作实际,建立朔州市能源局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
管长效机制。
一、监管组织机构
市****
长,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监管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
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落到实处。
二、监管主要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等 11 部门《关于建立健全
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
240 号)
(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等 13 部门《关于印发山西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发
〔2021]373 号)。
经市级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能源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煤炭、电力、油气、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且为实现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采购,以及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管等服务采购。
市能源局办公室收到经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推送的核准或备案的能源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时向各业务科室推送。对涉及煤炭项目的招标由煤炭开发科负责监管;对涉及电力项目的招标由电力科负责监管;对涉及油气、新能源项目的招标由发展规划科负责监管。稽查监督科负责对能源类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抽查监督。
各相关科室及时开展能源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认真汇总,将总结情况及时上报能源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朔州市能源局 2024 年 6 月 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