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项目的批复
海南琼中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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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
为做好****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谋划,根据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琼财农〔2022〕370号)要求,经会议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5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项目情况批复如下:
一、调整项目情况
调整项目75个,调整前资金规模7243.30万元,调整后7313.30万元,调增70万元。其中:产业项目类27个,调整前资金规模3674.87万元,调整后3672.65万元,调减2.22万元;水利项目类3个,调整前资金规模199.65万元,调整后224.06万元,调增24.41万元;就业项目类31个,调整前资金规模1696.49万元,调整后1668.46万元,调减28.03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类8个,调整前资金规模936.49万元,调整后978.31万元,调增41.82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1个,调整前资金规模343.37万元,调整后338.28万元,调减5.09万元;项目管理费类5个,调整前资金规模392.42万元,调整后431.53万元,调增39.11万元(详见附件1)。
二、不予实施项目情况
不予实施项目1个,资金规模70万元(详见附件2)。
三、项目计划总体情况
经此次调整及不予实施,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262个,资金规模25226万元,其中,产业项目78个,资金规模12619.75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0.03%);水利项目25个,资金规模1823.9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77个,资金规模6439.03万元;就业项目69个,资金规模3052.59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资金规模338.28万元;项目管理费项目12个,资金规模952.45万元(详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
一是各衔接资金项目业主单位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使用达到预期效益。二是各衔接资金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流程做好项目公示公告,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县财政局要及时做好调整项目的资金安排工作,确保调整的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调整项目汇总表
2.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不予实施项目汇总表
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助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4.绩效目标表
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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