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殡仪馆项目(一期)施工阶段代建单位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临高县2026年10月27日
临高县殡仪馆项目(一期)施工阶段代建单位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临高县殡仪馆项目(一期)施工阶段代建单位,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代建单位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
2.2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25公顷(33.75亩)。具体建设内容为:拟建殡仪馆建筑面积约6649m2,包含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
项目总投资370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07.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37.62万元(征收补偿费261.28万元),预备费164.21万元。
2.3计划工期:1年(拟于2026年12月至2027年12月)
2.4比选范围(代建单位职责):
本次为施工阶段代建,代建单位须严格遵照《临高县****
2.5本项目比选代建投资规模为:2907.87万元(估算金额)。
2.6比选控制价55.89万元。
2.7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如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对代建费计收标准进行明确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及中选下浮率执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管理要求:代建单位需要在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阶段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与参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4参选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5信誉要求:****至参选人递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止,参选人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行为(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至****,上午0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17时00分,地点(地址)为:临高县****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临高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临高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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