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一体化设备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6年08月23日
根据点击登录查看工作安排,拟启动宜宾市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一体化设备(项目名称)采购工作,本项目采用公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一体化设备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简介:
(一)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段。
(二)交货地点:宜宾储能产业园
(三)工艺及其他要求:处理工艺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一体化除渣设备+调节池+高效气浮+水解酸化+AAO工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除氟树脂吸附+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出水水质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 1 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排放限值,其中镍、钴、锰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400m3/d,设备选型时须按400m3/d×1.2的配置能力进行供货,确保系统在进水峰值负荷下仍能稳定运行、出水达标。
(四)履约期限:2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完成后5日历天内完成调试并移交采购人使用。免费质保期为 24个月,自设备正式接纳污水并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若因园区正式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本一体化设备被整体替代而停止使用的,质保期自停用之日起终止,但质保期最短不少于设备正式接纳污水并投入运行之日起12个月。
(五)具体技术需求及要求详见附件3技术参数及附件4环评报告。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本次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作为参选文件组成部分)。
(五)供应商没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未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自2026年8 月 24 日至2026年 8 月 26日(09:3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二)获取方式:各潜在参选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及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如为邮箱报名的,将前述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邮箱****@qq.com (邮件主题: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邮箱)采购人于当天18:00以前确认回执,向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至介绍信中载明的邮箱)。
(三)参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招标资格。
六、采购申请文件递交
采购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采购时间:****下午15:00 (北京时间)。
采购申请文件必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的采购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采购申请文件。
七、相关事宜
(一)采购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宜宾储能产业园孵化中心4楼403会议室)
(二)信息及结果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宾储能产业园孵化中心4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