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2026年度部分优抚对象、西沙参战民兵及义务兵家属健康体检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定安县2026年08月19日
关于公开遴选定安县2026年度部分优抚对象、西沙参战民兵及义务兵家属
健康体检单位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我县2026年度优抚对象、西沙参战民兵、义务兵家属健康体检工作,我局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遴选健康体检服务机构,面向全省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2026年度部分优抚对象、西沙参战民兵及义务兵家属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明细详见附件1《2026年度优抚对象、西沙参战民兵及义务兵家属健康体检项目明细表 》,所有体检项目不得删减、简化、替换。
(三)体检服务对象
1.定安县部分优抚对象、西沙参战民兵,参检人员以我局提供实名清单为准;
2.义务兵家属,参检人员以我局提供实名清单为准。
(四)体检地点
定安县****
(六)项目限价标准
1.项目总预算最高控制价:409150元,总报价超出控制价直接判定为无效报价;
2.单人包干单价上限:男性不高于550元/人,女性不高于700元/人,报价为全包干价,不得拆分单项加价,无任何隐形收费。
二、行业条件
(一)行业专项资质
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目中登记有健康体检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体检专业机构,均可作为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
2.自有合规移动体检车,车载设备可完整开展公告附表全部体检项目;
3.配备持证执业医师、护士、检验、影像专业技术人员,满足乡镇老年人体检需求。
(二)材料递交要求
1.参选文件所有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的,需提供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本人的身份证件扫描件(复印件);
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提供未发生过重大管理责任事件和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5.缺少资质、无公章、原件核验不符、不满足移动体检车要求以及材料递交要求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文件编制及密封规范
(一)报价单须清晰列明项目总价、预估男女参检人数、单人包干单价,加盖单位公章;
(二)全套参选材料统一使用密封档案袋封装,袋口加盖骑缝公章;
(三)未密封、无公章、总报价超控制价、单人单价突破上限、未完整响应全部服务条款,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询价评审规则
(一)资格初审。评审小组先核验所有参选单位资质,全部满足本公告资格、服务硬性条款的,认定为有效报价单位;资质不全、不满足移动体检车、免费早餐等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二)中选判定标准。对全部有效报价进行比对,总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本项目中选服务商;
(三)最低报价并列处理。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单位有效最低总价相同,则由评审小组综合对比机构设备、医护团队、同类体检业绩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报价约束。所有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所有成本,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五、有关要求
(一)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中标单位不得将本次体检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分包给其他未参与投标、不具备对应资质的主体;
(二)设备保障。必须自有合规移动体检车,全程下乡入镇开展体检,不接受仅固定院内体检无移动车辆的机构;
(三)配套早餐。所有完成空腹采血、腹部彩超等空腹检查的参检老人,现场免费提供热食营养早餐,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
(四)报告交付。体检全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整纸质+电子体检报告,统一移交我局归档,同步提供团体健康分析说明;
(五)服务适配。针对高龄、行动不便优抚对象提供引导、帮扶等适老化便民服务。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至****(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二)递交地点
定安县****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七、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次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凡对项目需求、评审规则有疑问,可在报名期内电话或现场咨询;
(二)中选单位须在收到中选通知3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选取次低价有效单位;
(三)体检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参检人数乘以中标单人报价的单人单价进行核算,累计总费用不得突破409150元控制价,达到总预算上限后项目自动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