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外国语学校校本课程校外服务机构“拟选用库”遴选方案(2026—2029学年)
全部类型广东东莞2026年07月05日
一、政策依据与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优化学校校本课程体系,丰富课程资源供给,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推进校本课程的高质量实施,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东莞市****
二、遴选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遴选方式进行。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2029学年校本课程校外服务“拟选用库”项目遴选。
2. 项目内容:遴选具有资质和实力的校外第三方机构,为我校提供校本课程教学服务。入选方纳入点击登录查看校本课程校外服务“拟选用库”,学校课程发展中心根据实际课程需求和每学期课表安排,从“拟选用库”中择优选用具体课程。
3. 服务周期:3年(2026年9月—2029年8月),具体以学生在校学习的校历为准。经年度考核合格且学校有续用意愿的,可续签。
4. 服务形式:本次遴选只接受第三方机构应选:
第三方机构可申报多门课程,同一机构可同时申报不同门类、不同学段的课程;
5. 课程类别及价目:本次遴选涉及的校本课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特别说明:
以上课程类别及收费标准为指导性内容。课程费用包含课时费及必要的材料费(若产生材料费需在课程方案中明确列出,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支付给课程提供机构)。课时费单价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确定。
四、应标方的范围和资质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或企业
应标方(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办学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申报年度年检合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从业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授课人员必须为机构的专职人员,具有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提供服务。
课程要求:提供的课程必须符合非学科类要求,具有完整的课程规划、课程内容、适合年级和详细的课时计划安排,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课程应紧贴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关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核心目标,注重核心素养的培育。
安全保障: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能力,有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入校服务人员应由所属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所有授课人员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健康证明。
规范办学: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无被举报违规办学且经查证属实的情形。严禁入校进行商业宣传,不得借机开展校外培训招生或诱导学生购买相关产品。
(二)禁止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机构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科类课程项目不得引进校园;
2.被列入行业“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
3.近一年内有行政处罚记录的;
4.在以往合作中存在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虚假宣传、退费纠纷等不良记录的。
五、评标原则及投标文件要求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标小组根据以下评审分项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入围对象。
六、遴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
学校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7月6日)
符合资格的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材料密封提交至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投标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第五条第5款“资料提交要求”中所列材料,以及投标方简介、服务承诺书等。
(三)资质初审
由课程发展中心组织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核查资质合规性、材料完整性、信用状况等。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条件的,告知补正或退回。
(四)综合评审
由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委员会组建评审小组(成员包括学校管理人员、课程发展中心代表、教师代表),按照第五条的评分标准对通过初审的应标方进行综合评分。
(五)实地核查
对评分排名靠前的候选机构,学校可视情况组织实地核查,考察其办学场地、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
(六)公示入库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和实地核查情况,确定拟入选校本课程校外服务“拟选用库”的机构和专业人士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七)签订协议
课程发展中心根据每学期课程实际需求和课表安排,从“拟选用库”中择优选用具体课程,分别与应标方签订课程购买服务协议或课程合作协议,明确课程内容、课时安排、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退出机制等事项。
七、服务与管理要求
协议管理:学校与应标方签订正式的课程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课时安排、服务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退出机制等内容。协议一学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按协议约定续签。
质量监督:学校课程发展中心负责对课程实施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评估。每学期末组织学生、家长进行课程满意度调查。连续两学期满意度低于80%的,学校有权解除协议。
收费规范:课程收费标准须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指定教材、教辅、器材等,严禁收取讲义费、试卷费、押金等额外费用。
安全管理:应标方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学生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上课期间须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考勤和安全管理。所有进入校园的授课人员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师德要求:授课教师须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退出机制: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将相应机构或个人从“拟选用库”中移除:
课程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经学校书面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
存在安全管理疏漏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
在校内进行商业宣传或校外招生宣传的;
擅自变更授课教师或课程内容的;
诱导学生购买相关产品或服务的;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遴选时间与地点
公告发布时间:****(具体日期以实际发布为准)。
材料提交时间:****至7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提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一楼学生服务中心。
提交方式:被遴选机构需提供纸质材料(密封)送交至上述地点,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另行通知)。投标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评审时间与地点
评审时间:****下午15:00(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评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评标形式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入选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信息
十一、学校简介
点击登录查看是东莞市教育局直属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91亩,建筑面积近11万平方米,拥有独立的图书馆楼、艺术楼和体育馆,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跑道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排球场等运动场地。学校实施十二年一贯制教育,覆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
学校秉承“博学雅行、格高志远”的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民族情怀、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校本课程建设,形成了“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卓越课程”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引入优质校外课程资源是学校丰富课程供给、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
十二、附则
本遴选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东省、东莞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被遴选方一经提交投标材料,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遴选方案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点击登录查看课程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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