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天禹船海上拖航项目(广州****
一、询价文件编号:SJZB-YS[2026]0030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
采购标的要求工期:****起拖,经海上拖带自广州黄埔文冲船厂至大连长兴岛项目(负责协调广州海事及办理出港审批手续)。主要质量与技术规格要求如下:
1.1被拖物概况
被拖物船名 总吨 净吨 总长 型宽 型深 吃水
天禹 2695 808 101.8 18.2 5.2 3.5
1.2拖航要求
被拖船名 起拖地 目的地 起拖时间
天禹 广州黄埔文冲船厂(23°5.27′N、113°24.78′E) 大连长兴岛项目(39°29.85′N、121°16.3′E) 2026.7.9
1.3拖轮要求
(1)主拖轮主机总功率需3670千瓦及以上。
(2)主拖轮需具备尾拖缆机。
(3)主拖轮续航能力不低于20天。
(4)投标人需享有主拖轮的所有权或合法占有拖轮。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银行承兑 方式,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付款周期为:收到商品或服务完成并开具有效的发票后 12 月内付清。
如出现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的情况,报价人同意询价方延迟支付。
三、招投标时间
询价截止日:**** 17点00分,具体时间以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
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天禹船海上拖航项目(0030
点击登录查看)投标保证金”,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点击登录查看账户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账 号:1**** 5250 57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10%收取,由中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若履约担保采取保函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
六、文件获取与投递
采购文件的获取与报价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如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查。
七、报价组成
1.报价包括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调遣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拖航船舶、人员、拖航检验费、海事相关费用、辅助及协助拖轮费、拖船进出港签证费、过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安措费、市场风险以及拖带至目的港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及其它为完成招标范围内调遣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2.拖航延期费赔付金额标准: 元(人民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电子邮件:****@163.com
电话:****
九、其它事项
1.报价文件:电子化报价正本一份,含加盖单位公章PDF报价单一份(另附excel报价单一份),并标明增值税税率、货期等,报价单不得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未与本公司签订过合同的供应商需随报价单提供企业情况简介、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体系证书、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备查。
2.本次投标划分 1 包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包件投标时,最多能中 1 个包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交货/完工日期: /
5.交货地点:大连长兴岛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