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第1次答疑澄清
全部类型贵州黔东南2026年05月28日
|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黔东南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现变更为:****09时30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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