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1)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 (1)****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管线检验服务验收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服务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范围包含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信息公开查询平台http://rr.mee.gov.cn/rsmsreq/companOpenMessage_view.action核实。2)。 4、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1)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B级);或2)船级社(CCS或DNV或BV或ABS或LR五大船级社其一均认可)颁发的无损检测证书。 5、人员要求: 1)三级检测人员 4人: ①4人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或持有五大船级社颁发的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 UT、RT、MT、PT、ET 五种检测方法中任意一种无损检测人员Ⅲ级证书; 2)非常规检测人员 12人: ②2人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或船级社(CCS 或 DNV 或 BV或ABS 或 LR 五大船级社其一均认可)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涡流无损检测人员II级证书; ③2人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市级别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TOFD和 PAUTⅡ级证书;④2人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船级社(CCS或DNV或BV或ABS或 LR 五大船级社其一均认可)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漏磁无损检测人员II级证书;⑤ 2人持有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或持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脉冲涡流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⑥2人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导波检测人员培训证明。 ⑦2人持有ASNT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ACFM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常规检测人员 20人: ⑧20人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市级别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船级社(CCS或DNV或 BV或ABS 或LR五大船级社其一均认可)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无损检测工作技术委员会颁发的(UT和RT和 MT 和 PT)的四项无损检测II级人员证书; 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 5、机具要求 提供设备如下表,所有设备证书需要在有效期内。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电磁测厚仪 | 3 | 台 | | 2 | TOFD相控阵一体机 | 3 | 台 | | 3 | 数字射线检测仪 | 3 | 台 | | 4 | PAUT 检测仪 | 3 | 台 | | 5 | 脉冲涡流检测仪 | 3 | 台 | | 6 | 低频导波检测仪 | 3 | 台 | | 7 | 阵列涡流检测仪 | 3 | 台 | | 8 | 超声波测厚仪 | 3 | 台 | | 9 | 超声波检测仪 | 3 | 台 | | 10 | 磁粉检测仪 | 3 | 台 | 需要提供以下10种设备的自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要提供发票或出厂合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设备如下:脉冲涡流检测仪、PAUT 检测仪、TOFD 相控阵一体机、低频导波检测仪、数字射线检测仪、阵列涡流检测仪、电磁测厚仪。 详见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