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方洋集团2026-2029年度保险框架协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连云港2026年04月08日
| 时间 | **** 18:0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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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告内容 | 江苏方洋集团2026-2029年度保险框架协议(二标段)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对 江苏方洋集团2026-2029年度保险框架协议(二标段)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江苏方洋集团2026-2029年度保险框架协议(二标段) 1.2项目编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服务范围:江苏方洋集团2026-2029年度保险框架协议(二标段),该框架协议适用于方洋集团及其各子公司,采购内容包括: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物业责任险、食品安全险、火灾公共责任险、船舶一切险、无人机设备保险、电梯公共责任险、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险、车险等,每个年度采购规模约270万元。 2.3 工期要求:1095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具体详见第五章保险清单控制价。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高于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100%),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 3. 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接受保险机构的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活动(同一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若同一保险机构的多家分支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初次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入围,初次报价相同的,以二次报价为准。)。 3.3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 12 月至2026年 2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自****以来,至少承担过其中8个类型的保险业务(保险类型为: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物业责任险、食品安全险、火灾公共责任险、船舶一切险、无人机设备保险、电梯公共责任险、道路危货承运人责任险、车险)。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①有效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保险单原件扫描件②业绩中提到的8个类型的保险业务,可以是8个独立的业绩。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保单出具时间为准,保险类型以保单或合同内容为准;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补充提供加盖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 3.5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磋商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 4.2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http:****;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使用费 200 元,售后不退。(平台使用费发票由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具)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14时30分; 5.2 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扫描件(盖章版)上传至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5.3逾期上传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控制价*100%),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框架协议单位。 ①若参与供应商小于4家,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②若参与供应商大于或等于4家,将开启采购项目评审。 框架协议成交供应商成交约定: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名,当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大于或等于6家时,取综合排名为前5名的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单位,以各入围单位的报价作为各入围单位的框架协议成交价格;当经评审的有效供应商为4家或5家时,取综合排名为前3名的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单位,以各入围单位的报价作为各入围单位的框架协议成交价格。 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采购人通过抽签决定次序。若最终成交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7. 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万元。 7.2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注: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 8.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s:****。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6.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 (网址链接:https:****)。 7.本项目采用2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 因线上系统只能填写总价,后续会在开标对话框中进行一次报价中的各项单价进行唱标;二轮报价直接在上传版投标文件中进行一轮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整体下浮;如下浮10%,即在二次报价里填写数字:10即可。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 澄清答疑内容 | 江苏方洋集团2026-2029年度保险框架协议(二标段) 补充通知(二) 各供应商: 本项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6履约保证金现修改为:“金额及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且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2万元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同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本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发出的采购文件等与本次补充通知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联 系 人:王馨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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