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维保
1、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维保范围全面覆盖新疆规范所列全部维保项目,杜绝缺项问题。
2、每半年进行全面的检查,对照新疆本地消防维保技术规范逐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3、每年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消防检测队伍进行一次详细的消防检测,包括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性能检测,并出具正规检测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二)、应急维保
1、需承诺一般问题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严重或紧急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解决,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在突发事件中能正常启用。
2、以诚信的服务态度同甲方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注重彼此间的沟通,遇到问题协商解决,针对维保过程中发现的新疆规范内新增维保项目需求,及时沟通并完善维保方案。
(三)、服务内容
1、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范围
本项目维保范围全面覆盖新疆维*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所列全部项目,核心包含以下类别,无缺项开展维保工作: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联动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消火栓系统
(5).排烟系统
(6).消防中控室
(7).消防泵房
(8).高位水箱间
(9).消防报警线路和消防联动线路
(10).消防供配电设施
(11).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12).新疆本地规范要求的其他消防设施
2、消防系统中各子系统的服务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b.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c.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2)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a.每年对排烟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b.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c.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5)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检查及维修。
3.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2)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季度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5)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6)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7)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3)每月对电磁阀启动试验一次,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每月对喷头外观进行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
(5)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6)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7)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8)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用户处理。
5.排烟系统
(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阀、排烟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打开排烟阀、启/停送风机、排烟机查看其性能。
(3)每半年手动或自动方式关闭空调通风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检查其性能。
6.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月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2)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7.消防供配电设施
(1)配电柜:检查主、备电源配电柜标识是否清晰,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2)消防设备配电箱:检查消防泵、排烟风机、双电源、消防设备自动巡检、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电梯等设备配电柜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电气线路是否按标准敷设,开关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清晰。
(3)消防配电线路配电箱末端切换装置:检查主、备电源工作状态是否有指示,控制开关是否处在自动位置。
8.气体自动灭火系统
(1)灭火剂储存装置:检查储瓶外观有无腐蚀、变形,涂层是否完好,称重或测量灭火剂重量、压力,确保在规定范围内,如七氟丙烷灭火剂重量偏差不超过5%,超过则需查明原因并补充或更换。检查瓶头阀、安全阀等阀门有无泄漏、损坏,对存在问题的阀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2)管道及喷嘴:查看管道有无变形、腐蚀、裂缝,连接处有无松动、泄漏,对轻微变形可修复,严重的需更换管道,泄漏处要重新密封或更换管件。检查喷嘴有无堵塞、损坏、变形,确保喷孔通畅,如有堵塞需清理,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3)驱动装置:检查驱动气瓶的压力是否正常,如低于规定值,需查明原因并重新充压或更换驱动气体。查看电磁驱动器、气动驱动器等有无损坏、卡阻,对有问题的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
(4)控制系统:检查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等是否正常工作,进行功能测试,对误报、不报警的探测器要及时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控制器进行检修或升级。测试紧急启停按钮、声光报警器等联动设备的功能,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9.其它
(1)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2)每月检查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4)每半年对井下阀门、管道进行一次上油保养。
(5)甲方有消防系统或消防工程改造需求时,维保单位应配合进行方案设计及项目预算评估。
(6)重要时期(如重大安保时段、节假日)增加设备检查频次;重大节日前开展专项维保,全面排查隐患。
(7)检查并更新消防标识,确保符合现行规范;建立消防设施故障预警机制,提前防范设备故障。
(8)按照新疆维*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要求,完成其他新增维保项目的定期检查、测试及保养工作。
(9)维保单位有义务配合甲方对过期或损坏消防器材按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