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某矿业公司拟整合某项目选聘矿业权评估机构谈判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和田2026年03月15日
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矿业公司拟整合某项目选聘矿业权评估机构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采购。
1.1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拟整合某项目选聘矿业权评估机构。
1.2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3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1.5 项目概况:标的为一个探矿权和一个采矿权,探矿权矿种为铅多金属矿,采矿权矿种为稀有金属矿。被采购方需要进行标的矿权价值评估,为我方收购该矿权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价值参考依据,满足矿权转让备案、审批及内部决策需求。
1.6 服务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
1.7 服务期限:要求 2026 年 4 月 10 日前完成基本评估工作,提交评估报告(初稿)。甲方有权根据标的评估报告(初稿)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正式估价等后续工作。若甲方要求继续开展进一步评估工作,乙方应在 2026 年 6 月 20 日前提交最终版《评估报告》;若甲方要求停止进一步评估工作,则服务终止。
1.1 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证券从业许可资质、有效的矿业权评估机构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
2.1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且具有至少 5 年以上矿业领域评估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3 个类似规模的矿业权评估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2.2 团队构成:评估团队应配置齐全,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矿业权评估师、地质工程师(资源储量采)、采矿/选矿工程师(开采设计评价),核心成员需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履历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过去 3 年内(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成功完成至少 3 项矿业权评估项目(需提供相关关键页及报告摘要作为证明)。供应商在资源类企业矿权评估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实务经验和良好的业务素质(须提供自 2023 年以来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资源类企业矿权评估服务的成功案例,成功案例须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
4.1 供应商须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信誉要求
5.1 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响应文件需附截图,截图显示时间为 2026 年 3月13日起至开标前)。
5.2 供应商及主办矿业权评估师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业内名声,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未发生重大违约行为,供应商及主办矿业权评估师须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不允许将采购项目分包和转包(须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3 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应包含服务承诺,包括对报告质量、数据准确性、按时交付的保证,以及项目后续必要的澄清、解释等支持服务(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 购买谈判文件前必须在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s:****: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首页一服务中心一“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会员端)注册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点击所参加的项目进入谈判文件下载页面,点击网上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行卡支付谈判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谈判文件进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注:本项目须用线上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招标平台完成电子谈判文件领取及 CA数字证书申领手续(重要提示:CA 数字证书申请需经平台审核,审核过程需一定时间,为确保能够按时参与招标活动,意向供应商请尽早完成报名及相关申领工作,若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谈判文件购买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3 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 18:30(北京时间)。
有意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缴纳谈判文件购买费、平台服务费、响应保证金,其中谈判文件费:¥1000.00 元、平台服务费:¥200 元缴纳至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5000.00 元, 请在响应保证金缴存截止时间:2026 年3月19日15:30前将响应保证金费用汇入该账户: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友好支行
账号:8**** 3000 0029
谈判文件售出后不退,未确定为成交单位的,响应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5 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响应保证金将在其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响应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开出,并备注项目名称、用途。
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进行缴纳,本次谈判不接受现金和银行承兑形式支付响应保证金费用。
谈判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 15:3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供应商准时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https:**** 网站及“新疆有色金属蓝钻贸易”微信企业公众步号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邮 编:830000
联系人:刘先生(报名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赵先生(技术联系人) 电话:****
公众号:新疆有色金属蓝钻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