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物流中心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新建防风走廊、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整修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定西2026年02月07日
兰州物流中心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新建防风走廊、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兰州****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使用集团公司技术改造、成本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建设地点:定西北货场。
建设规模:
2.1.1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新建防风走廊: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新建防风走廊约65平方米,配套室内照明等工程。
2.1.2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整修:拆除原有内墙面粉刷层,内墙粉刷(含找平、腻子2遍、乳胶漆2遍);铺设地砖、踢脚线;;更换断桥铝合金窗、窗台人造石台面;更换钢木套装门;电线路改造、专用电线路、配电箱、灯具、网线、电话线布设;暖气整修;屋面SBS卷材防水(拆除,找平)等。
(全部和具体工程量以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和效果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兰州物流中心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新建防风走廊、定西北货场生产生活房屋整修全部工程量。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3 其他说明:
2.3.1 项目投标总报价为总承包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折旧、材料、人工、机械工具、增值税、运输搬运、措施费、手续费、营业线施工、管理费等费用)。
2.3.2 施工要尽量减少对现场生产作业的影响,根据现场人员具体要求,可能涉及分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过类似工程,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施工安全的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须具有近3年内(递交招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有效合同作为证明,不含分包、转包情形)。
(3)项目经理:须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以及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建设项目任职或处在不良行为公布期限内。
(4)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
(5)总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9时10分至****9时10分,在****@163.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进行报名,并在甘肃省兰州市****(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人在邮箱递交投标报名资料时同时提供标书费缴费凭证!
4.3在****@163.com 邮箱发送邮件主题要求:项目名称+所报标段+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标书费交款账户: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
银行账户:****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8:00至****8:30,递交的截止时间为****8时30分,地点为兰州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定于( 2026年 2月 28日8 时 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
招标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71-2108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兰州市****
联系人:他工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市电 **** 路电 071-26168。
8.1异议受理:
电话:**** 邮箱:ljgs****@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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