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雄县学校供暖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比选的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6年01月0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西藏自治区****点击登录查看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当雄县学校供暖提升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请具有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公司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最高限价
计划购置并安装27000平方米的电地板采暖设备,更换并安装11500平方米的成品钢制门和窗户及附属工程。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费合计最高为19.86万元,由点击登录查看支付。
二、服务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T/CECS 1030—2022)和国家规范,开展当雄县学校供暖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三、比选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法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7.特殊要求:无。
四、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西藏境内类似服务业绩合同(复印件清晰完整);
4.服务报价函(报价金额及报价依据文件复印件);
5.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
6.拟派服务本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的资格证(如有),劳动合同,由社保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能清晰显示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及参保状态的、覆盖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
7.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法律顾问(如有,提供法律顾问与编制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服务协议复印件;该法律顾问的有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8.比选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9.上述资料装订成册,装入密封袋加盖公章送达,一式一份,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比选后资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存在资料内容一致或相似、由同一人提交、重复提交等情况的取消比选资格。
2.参与比选的服务单位不能拥有相同股东,若发现此情况取消比选资格。
3.被选定的服务单位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业务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参与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
六、材料报送
参选机构请于****18时前(报名材料接收现场送达或快递送达,快递送达的报名材料以送达时间为准,送达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以及到付报名材料一律拒收)将报名材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业务综合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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