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航发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6年01月17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
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拟采购以下无人机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参数 | 产品数量 | 产品使用场景 |
| 1 | 重载物流无人机 | 1.空机重量:≤65千克(空吊负载) 2.最大起飞重量:≥140千克 3.机载电池数量:支持双电、单电 5.最大飞行距离:最大起飞重量下:双电≥12千米、单电≥6千米 6.最大悬停时间:最大起飞重量下:双电≥12分钟、单电≥6分钟 7.最大飞行时间:最大起飞重量下:双电≥14分钟、单电≥7分钟 8.工作温度范围:-20℃至40℃ 9.整机防护等级:≥IP55 10.包含2块电池。 11.包含1个发电机 | 1套 | 用于高原山区物流运输、应急物资投送等场景 |
| 2 | 重载物流无人机 吊运系统 | 功能 | 1个 | 用于高原山区物流运输、应急物资投送等场景 |
| 3 | 多用途巡检无人机 | 1.裸机重量(带普通桨叶):≤5.5千克(不含电池) 2.最大起飞重量:≥15千克 3.最大载重:≥6千克 3.最大起飞海拔高度:≥7000米 4.最长飞行时间(无风环境):≥55分钟 5.最长悬停时间(无风环境):≥50分钟 6.最大续航里程(无风环境):≥45公里 7.最大抗风速度:≥12米/秒 8.防护等级:≥IP55 9.包含2块电池 | 1套 | 用于基础设施巡检、测绘、生态监测等 |
| 4 | 多用途巡检无人机 镜头 | 1. 镜头功能应包含:变焦相机、广角相机、热成像相机、激光测距仪、近红外补光灯六大功能 2. 重量:≤1.0千克 3. 防护等级:≥IP54 4. 变焦相机有效像素:≥4000万 5. 广角相机有效像素:≥4800万 6. 热成像相机变焦倍数:≥32倍 7. 激光测距仪测量范围:3m至3000m | 1台 | 用于基础设施巡检、测绘、生态监测等 |
| 5 | 农业植保无人机 | 1. 空机重量:≤60千克 2. 最大起飞重量:≥140千克 3. 最大可承受风速:≥6m/s 4. 喷洒水箱容积:≥85升 5. 包含2块电池 | 1套 | 用于农牧植保、草地恢复及农业喷洒作业 |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2万元(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交货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三、成交后培训、实操及运行辅助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中标人须在设备交付后,无偿向招标人提供系统性培训、实操指导及运行辅助服务。该内容为本项目核心履约义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
——无人机基础原理与安全管理;
——民航及相关主管部门无人机运行法规;
——设备维护、保养及故障排查。
2.实操培训
——标准飞行操作流程;
——吊运、喷洒、巡检等应用场景操作;
——应急处置演练。
(三)现场实操辅助
1.中标人须安排具备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在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现场跟飞、实操辅助与指导服务;
2.协助完成首次、二次实际作业或等效模拟作业。
(四)合规与运行支持
协助招标人建立基础运行台账,熟悉商业运行流程和合规要求(不替代招标人主体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供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行业与服务能力
1.为无人机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授权书);
2.近三年内具有至少3项无人机设备或相关项目业绩(不低于30万);
3.具备在西藏或周边地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的能力。
(三)培训与实操能力
1.具备无人机培训、实操指导及运行辅助能力;
2.投标文件中须提交完整培训与实操实施方案;
3.承诺按本公告要求履行培训及辅助运行义务。
(四)其他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所投无人机产品的合法供货资格。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至****
2.方式:现场或电子方式领取;
3.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
****18时,请在工作日进行递交。
(二)递交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国际总部城9栋5楼。
(三)投标文件封装、密封及标识要求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统一封装并密封后递交;
2.投标文件应采用密封袋或密封箱整体封装,封口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封装外应清晰标注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字样;
4.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封装、密封不严、标识不清,或存在提前开启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其他说明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得擅自更换、补充或撤回。
七、评标方式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得分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评标基准价为通过资格审查的最低投标价)
2.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5分)
——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要求:15分
——高原、高海拔适应性说明充分:5分
——产品成熟度及应用案例:5分
3.培训、实操及运行辅助方案(20分,核心项)
——培训方案完整性与可操作性:8分
——实操与现场辅助安排合理性:7分
——合规与运行支持内容:5分
未提供培训与实操方案的,本项不得分。
4.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能力(15分)
——售后服务体系:5分
——本地或区域技术支持能力:5分
——技术人员配置及经验:5分
5.企业业绩与履约能力(10分)
——类似项目业绩:6分
——企业信誉及履约情况:4分
(三)否决性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未实质性响应技术要求;
3.未承诺或未提供培训、实操及辅助运行服务;
4.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八、验收与付款重要约定
1.培训、实操及辅助运行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未按要求完成的,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或要求整改;
3.培训与实操未达到招标人确认标准的,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合同尾款;
4.上述内容作为合同履约与违约责任追究依据。
九、公告发布媒介
公司微信公众号(点击登录查看)。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微信:preeyang86)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国际总部城9栋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