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盘锦2026年01月01日
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RH-HWJT-****)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精神、心理自助测评仪;、开发盘锦市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数字化信息系统软件;专注力训练设备等内容(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1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月 6 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盘锦市****点击登录查看拒绝受理)。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
(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盘锦市****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指导中心购置专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5 万元
最高限价: 18.5万元
采购需求: 精神、心理自助测评仪:、开发盘锦市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数字化信息系统软件;
专注力训练设备等内容(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交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
个工作日),每天上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
门东侧100米)
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至****止,(北京时间,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
分,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
(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盘锦市****点击登录查看拒绝受理)。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1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 年 1 月 7 日 14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辽宁省盘锦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 赵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