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医医院飞利浦iCT256配件采购项目院内比价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5年12月31日
我院 飞利浦iCT 256配件采购项目拟进行院内比价采购,并通过比价确定供应商。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公告相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参加本次院内比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飞利浦iCT 256配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115000.00元)
|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要求 | 备注 | |
| 时间 | 地点 | ||||||
| 1 | 空压机机头 | 1 | 115000 | 115000 | 合同签订30日内 | 飞利浦iCT 256原装全新件 | |
| 2 | UD驱动 | 1 | |||||
| 3 | 丝杆轴承 | 1 | |||||
三、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见附件1)所投服务必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函采购需求。
四、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90%;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满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10%。
(2)付款办法:银行转账
五、采购方式:
1.本项目采购采用院内比价方式采购(最低价中选法,所投配件及服务必须完全响应本邀请函附件1采购需求及合同模板条款。)
2、进行一次性进行固定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及总价)。通过资格性审核、符合性审核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3.供应商所报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若高于最高限价,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自动丧失参与资格。
4.报价包括负责对相关设备的全部送达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六、资质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中国信用网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料。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比价人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如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该设备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二、三类)复印件。
(3)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安装人员具备医疗器械中级或高级工程师资质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社保缴纳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七、报价文件构成:
(一)比价文件封面
(二)资格证明材料
(三)报价表(含分项报价)
(四)采购需求偏离表
(五)合同条款偏离表
(六)投标产品的介绍和技术参数。
(七)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八、其他要求
1、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17:00时止。
2、报价开始时间:本公告公示之日。
3、报价函递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全科楼二楼医学装备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九、询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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