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清澜港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港口路灯亮化工程项目的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文昌2025年12月28日
我司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面向社会征询港口路灯亮化工程项目询价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进港路安装太阳能灯亮化项目
(二)项目概况:进港道路长度南侧210米、北侧长度310米、宽度24米。南侧距离1号门岗13米安装第一杆,灯杆之间相隔25米安装,1号卡口路面不安装,南侧共安装10杆灯;北侧距离1号门岗25米安装第一杆,灯杆之间相隔25米安装,北侧共安装12杆灯;进港路拐弯进办公室道路安装3杆;整体项目共安装25杆太阳能灯具。
(三)项目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材料、包安全、包环保、包健康、包工具、包高空作业设备。
(四)项目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新港码头。
(五)项目控制价格:9.8万元,超过控制价报价无效。
(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进场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七)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详情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八)项目施工说明:全日不限时。
(九)项目工期:合同签订20个日历天。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报价单位需提供“参加本次项目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加盖公章),且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标限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两家及以上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详情见附件3)参加投标活动。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明授权期限。被授权人若线下投递投标文件的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核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资格审查与责任追究
1.未通过上述任意一项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单位,均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直接认定其无效参与。
2.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存在伪造、变造、捏造情形的,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清澜港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限制后续参与相关项目。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须有目录及页码,让评审人员迅速查找报价文件内容。
(二)报价只能是一个含税有效价,报价函中的报价清单(详情见附件2)需按附件2中表格报价,须注明税率,报价函加盖公章。
(三)报价提供资料要求及编排顺序:
1、文件目录;2、报价函;3、承诺书(见附件4);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截图,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施工方案; 6、项目用料注明。以上文件须逐页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五)报价文件邮寄:参加本次公开询价的报价单位按以上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文件袋须密封完整、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由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或邮寄到我司,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时间、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至****,每日上午8:30-12:00,14:00-17:30,逾期原则上不予接收。
(二)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三)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2楼)208室。
五、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六、遴选方式、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遴选方式:我司将采取视频录像现场拆封,参照技术规格书参数要求进行报价,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报价中以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二)合同签订:遵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不设置条件,保持廉洁自律的原则,我司将与经过遴选确定的中标单位,按照本项目要求及中标单位投标提供技术方案、施工方案、使用材料材质、品牌等签订合同;
(三)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四)注意事项:以上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文件袋须密封完整、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1. 进港路安装路灯技术规格书.docx
2. 太阳能路灯报价清单.xlsx
3. 法人代表授权书.docx
4. 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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