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经营权转让(该信息已更新即将删除)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5年12月12日
|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28300.0万元 | 保证金:5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6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张家界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经营权转让 |
| 标的基本情况:共40个停车场,停车位总数为14390个。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15T日 至 2026年01月09T日 |
1.意向竞价人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湖南省(张家界)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8.254.33.93:18090/portal/index。
2.交易服务费缴纳的约定: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1.竞价人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直接登录湖南省(张家界)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18.254.33.93:18090/portal/index。并按照竞价公告的要求缴纳保证金进行竞价。
2.本次竞价各位竞价人已办理竞价手续参加竞价,视作已对标的进行了仔细查勘,对标的的有效性、合法性已无异议,完全接受标的的权属现状和实物现状,标的已依法进行展示。
3.竞价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查勘责任。转让方已将公共停车场经营权的范围、要求和权属状况及所知瑕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展示和说明,竞价人如有瑕疵疑虑,请在竞买登记前仔细咨询。竞价人参加竞价即视同竞价人对竞价标的充分了解,对存在的显性或隐性瑕疵已无瑕疵异议。转让方声明对标的现状的披露不构成对特定瑕疵的保证。因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要求变更成交价格或退还成交价款
4.已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共停车场面积、数量、位置以及对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所做的文字介绍等,仅供参考,不代表转让方的承诺,最终以竞价人查勘标的时所视现状以及交给受让方的实物数量、范围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成交价格。
5.成交价为含税价,向受让人开具非税收入缴款收据。
6.成交后,受让人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自行承担安全生产事故全部责任及损失。经营收费标准必须在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违法违规。
7.受让方在停车场经营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电费、卫生费等)全部由受让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以附件中《张家界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经营权转让合同》《竞价承诺函》文件的约定为准。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6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6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28300.0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10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张家界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经营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的包含经营权的停车场主要分布于张家界市城区的核心区域,涵盖了商业繁华地段、车站、景区、游客中心等停车需求旺盛的区域,共包括 40 个停车场,停车位总数为 14390 个。; | 张家界市 | 28300万元 | 50万元 | 100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其他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张家界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18090/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张家界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6时00分00秒至****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6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张家界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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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点击登录查看_来函,现将****发布的张国资公告〔2025〕334号国有资产交易公告做如下调整:
补充上传国有资产转让(出租)方案。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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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倡导外地企业在张家界市成立全资子公司(竞价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并设立联络员,全面加强停车场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文明、有序。
2.本次公开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买。
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只能有一家参与同一标的竞价。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限制失信被执人从事国有资产交易,申报主体不得为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
7.竞价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竞价人必须在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前一日将上述信用记录清晰完整截图打印。资格审查资料需准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上述信用记录截图需分别装订入资格审查资料的正本和每一份副本中。未按要求提供者,视为未提供。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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