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屠宰场规范化建设项目(三次)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通2025年09月01日
| 项目概况 启东市吕四屠宰场规范化建设项目(三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启东市吕四屠宰场规范化建设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类项目的货物生产企业或者服务类项目的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方式: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标书。
售价:0.00元
****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