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濠江银悦湾大厦第一、二商铺招租公告
银坑(公司)LX****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简称:经管中心)对珠海市湾仔银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银坑公司)的濠江银悦湾大厦第一、二层商铺使用权租赁进行公开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前来报名。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交易底价 (元/月) | 交易面积 (平方米) | 租赁年限 (年)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 (元/平方米/月) | 资产地址 | 权证编号 |
南湾南路639.1号 | 206商铺 | 50 | 4 | 20 | 100 | ****28 | 粤(2023)珠海市不动产权第****号 |
南湾南路249.6号 | 201商铺 | 50 | 8 | 20 | 100 | ****28 | 粤(2023)珠海市**** |
会展一路160.4号 | 168号商铺 | 50 | 5 | 20 | 100 | ****28 | 粤(2023)珠海市不动产权第****号 |
南湾南路791.8号 | 202商铺 | 50 | 7 | 20 | 100 | ****28 | 粤(2023)珠海市**** |
南湾南路297.9号 | 204商铺 | 50 | 9 | 20 | 100 | ****28 | 粤(2023)珠海市不动产权第****号 |
南湾南路352.8号 | 205商铺 | 50 | 6 | 20 | 100 | ****28 | 粤(2023)珠海市**** |
会展一路113.6号 | 170号 | 50 | 7 | 20 | 100 | ****28 | 粤(2023)珠海市不动产权第****号 |
面积合计: 3113.33平方米
备注: 标的物带有11个免费配套车位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用于商业、商铺。
三、竞租人准入条件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合法经营个人或企业;
- 企业报名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元;
- 本项目首年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企业需提供银行存款人民币300万元资金证明;
- 本项目首年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个人需提供银行存款人民币300万元资金证明;
- 与银坑公司有合同纠纷的企业(包括法人代表及股东)或个人,或有拖欠银坑公司款项的企业(包括法人代表及股东)或个人不得参与报名;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填单方式竞价,按照《珠海市****
五、竞租人登记
第一步: 现场勘查及初审
- 现场勘查:银坑公司组织意向竞租人进行现场勘查,时间为****至****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上午9:00-11:30(意向竞租人请提前联系公司)。
- 初审:意向竞租人请携带相关资料于****至****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银坑公司进行资格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第二步: 缴纳交易保证金
审核通过的竞租人在****下午4:30前,按以下方式向银坑公司缴纳交易保证金,缴款到账后由银坑公司出具初审通知书,逾期无效。
- 以转账方式支付
- 账户名称: 珠海市湾仔银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银行账号: ********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行珠海湾仔支行
- 备注: 交易保证金收据或银行进账单必须注明: 银坑(公司)LX****(招租编号); 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若因银行原因导致汇款到账时间延迟,以转账时间为准
第三步: 资格复核
- 复核:初审通过的竞租人应于****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携带相关材料到经管中心进行竞价资格复核,经管中心受理后出具《受理回执单》。
- 竞租人资格复核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 竞租人有效身份证(查看原件);
- 交易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份,验原件);
- 交易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 交易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因银行原因导致汇款到账时间延迟的必须提供,无需提供银行进账单);
- 初审通知书(原件);
- 代理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提供,查看原件);
-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境外个人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公证(认证);台湾个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司法部授权的该地法律服务机构公证(认证)或台湾事务办认证。境外个人提交的资料非中文书写的,均应附中文译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查看原件);
- 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查看原件);
- 交易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份,验原件);
- 交易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
- 交易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复印件1份,验原件,因银行原因导致汇款到账时间延迟的必须提供,无需提供银行进账单);
- 初审通知书(原件);
- 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审核,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查看原件);
-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境外组织提交资料,应由中国驻该国(地区****
六、公示时间
本招租公告公示时间为: ****至****。
七、竞价会事宜
- 时间: ****10:00
- 地点: 珠海市****
八、其它信息
- 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出租年限为20年,免租期为6个月。
- 第一年月租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租金递增方式为: 每三年递增5%(按复利计算),银坑公司与竞得人各付各税。竞得人必须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租金,每季度以此类推。
- 标的物按照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标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竞租人仍同意按照招租公告中所示的面积计算租金。
- 租赁合同期满,竞得人按照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按时归还合同标的物。
- 意向竞租人在现场勘查及初审时,应详细了解标的物情况,一旦参与竞价,将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物现状。
- 中标的竞得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与银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该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银坑公司无息退还给竞得人。
- 珠海市香洲区外的企业或个人竞得的,必须在珠海市香洲区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份(全资)的子公司。
- 标的物房产用途仅用作商铺,竞得人应当严格按照房产用途开展经营活动。
- 不允许竞得人将标的物整体转租,否则银坑公司有权立即收回标的物,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银坑公司应将未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超出合同履约保证金部分不计利息退还。
- 若竞租人未按时参加竞投的,银坑公司投收竞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若竞得人在中标后,因违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原则上30天内)与银坑公司签订合同,银坑公司有权没收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 竞得人不得改变标的物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标的物相关功能或用途的,必须经银坑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同时在后续改造运营中涉及的消防验收、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由竞得人申报办理,银坑公司协助办理。竞得人如无法办理上述相关证照影响正常营业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银坑公司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 经管中心为资产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交易。成交后标的物的移交手续,由银坑公司与竞得人自行办理,经管中心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签订合同等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竞得人与银坑公司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珠海市湾仔银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毛伟豪
联系电话: ****
珠海市香洲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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