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第一中学食堂及小卖部对外承包经营项目第一号补遗书
全部类型云南文山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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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号补遗书
根据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第一号补遗书。 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正文共 1 页,请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
补遗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业绩评审(15分):供应商(****至今)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4分,加满为止。注:类似业绩指餐饮厨房承包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现修改为:
业绩评审(15分):供应商(****至今)提供1个类似业绩得基础分3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加4分,加满为止。注:类似业绩指餐饮厨房承包类项目,第四标段指小卖铺或超市等承包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评分总分(10分)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10。若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基准价的,则该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低于采购人预算基准价,则本项目废标。
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1-10%)。”
现修改为:
商务部分评分总分(10分)报价最高的供应商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10。若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基准价的,则该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低于采购人预算基准价,则本项目废标。
注: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价=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投标价格*10%)。”
3、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1)供应商开标时未携带数字证书(CA),且在开标结束前未能将数字证书(CA)送至开标现场解密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的条款,因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不涉及现场解密和现场递交光盘。
其余不变,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