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33次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开展巴中中学兴文校区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确定1家代理机构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欢迎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次选取活动。
一、项目名称:巴中中学兴文校区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
二、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招标(采购)文件;(2)组织需求论证;(3)发布招标(采购)公告;(4)组织开标评标活动;(5)组建评审小组;(6)依法发布更正公告、结果公告(7)协助学校处理招标(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异议)和投诉等事项;(8)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9)招标(采购)资料归档备案;(10)学校要求的其他与招标(采购)项目有关的相关事宜;
三、选取时间:2024年 11 月29日上午10:30开始(北京时间)。
四、选取地点:巴中中学云屏校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选取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该项目履约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选取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选取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选取申请人需提供承诺函。
5.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登记可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参加选取时申请人应出示下列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招投标代理服务)。
2.法人身份证(法人参加的提供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在选取时,公告要求选取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是复印件(除已标识外)也可以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鲜章),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密封。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午10:00前到巴中中学云屏校区二楼后勤管理处报名。
注:报名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为非法人的,需提供法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申请人须知:
1.巴中中学兴文校区义务教育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需人员42人,预算年服务费167万元。
2.申请人自拟报价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16000元(根据国家原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20%测算),不得低于预算最低价3000.00元,否则为无效报价。
3.符合条件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服务商。若经评审小组审查后符合条件且报价最低的出现并列时,则在符合条件的并列最低报价选取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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