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化肥减量化工作物资及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全部类型贵州黔南2024年11月05日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化肥减量化工作物资及建设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相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1.内容:商品有机肥40吨(需开展有机肥在茶叶及粮油作物施用技术培训);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编制黔南州耕地养分特征分析报告1份。
2.采购预算:9.5万元。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耕地质量监测点需严格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2019)执行建设,黔南州耕地养分特征分析报告需经土壤学领域专家验收通过。
4.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以内。
5.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遴选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提供:①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③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含)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投标单位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有机肥)
3.本次采购联合体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机肥)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须提供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②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肥料登记证或备案号。
四、特殊资格要求:无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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