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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的澄清文件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的澄清文件
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修改为:“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附表一中“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修改为:“S511渠江特大桥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勘察设计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中“Car最高投标限价为:”,修改为:“Car最高投标限价为:”。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投标保证金及3.4.3款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修改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即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9.3款中“Car方式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依据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修改为:“Car方式一:投标函(第二个信封)中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与依据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的资格要求中增加“Car其他:个人业绩的时间要求是****起至投标截止日。”;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款第“(3)桥梁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C2”项中增加“注:业绩的时间要求是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6.业绩证明资料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为准。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即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初步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中第2.1.1形式评审标准第3项中的“Car(4)若采用上述情形以外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的要求: ”,修改为:“Car(4)若采用上述情形以外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的要求: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要求”。 8.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技术建议书A中“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A3”,技术建议书A中剩余五项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均由5分调整为6分。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即补遗后的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2)高级工程师加0.5分,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加0.5分”,修改为:“(2)高级工程师或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加0.5分”;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中“(2)高级工程师加0.5分,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加0.5分”,修改为:“(2)高级工程师或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加0.5分”;桥梁专业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2)高级工程师加0.5分,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加0.5分”,修改为:“(2)高级工程师或正(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加0.5分”。 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修改为:“(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勘察设计技术负责人(总设计师)任职资格与业绩中“(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修改为:“(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桥梁专业分项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中“(3)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加 0.5 分”,修改为:“(3)具有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加0.5分”。 11.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09时00分修改为:****09时00分;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时59分修改为:****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顺延。 12.答疑澄清文件正文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按答疑澄清文件正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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