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日常零星修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4年10月19日
为继续做好医院零星项目修缮工作,根据相关采购要求,我院拟通过发布公众号,采用院内比选的方式公开遴选日常零星修缮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日常零星修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资金: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委托且具体实施项目结算为准 采购需求:本项目选择5家零星工程施工单位承担点击登录查看一年内的日常零星修缮工程,内容包含:点击登录查看后勤维修组不能完成的基建类、装饰装修类、水电气类等,项目金额未达到10万元的医院决定不采取公开招标的零星修缮改造项目。(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一年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数据真实准确,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2024年成立的新公司如无报表,需提供情况说明,本条不作为废标条件);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查实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七)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如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响应文件提交 (一)报名截止时间:****17:30,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二)报名地点: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点击登录查看)招采办; (三)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张老师 **** (四)响应供应商应于****17:30前,将附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63.com。 (五)磋商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纪检监察室、内审科全程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提交质疑均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议价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本采购项目不用购买议价文件,采购人也不予承担议价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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