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招标编号:
LNHR-FWCS-****)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
一、
招标条件
本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1万元,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001盘
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的
投标
人资格
能力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辽宁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材料:
2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检验机构,具备CMA
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具有与所检验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和检验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至
2024年10月10
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检验
检测机构
资
质认定证书
,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
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件。
(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
受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00分
递交方式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00分
开标地点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七、
其他
(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
么所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10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10000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HR-FWCS-****
项目名称:
盘锦市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1000.00元
最高限价:
101000.00元
采购需求:
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充电器、蓄电池进行质量抽检(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材料: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检验机构,具备CMA
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具有与所检验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和检验能力;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目标
方式:
现场领取
售价:
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150941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五、
开启
时间: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至****((北京时
间上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
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采购文件。(对于不能
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03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58号
代址
联系人:
宋晓兰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有限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