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北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签约履行
四川泸州2026年07月25日
泸州北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采购包1(第1包)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东亚太通尼电梯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泸县
签订时间:2026-5-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1.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北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采购–
1.2.采购项目编号:–N****0077———————
1.3.采购计划编号:—————–/—————–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1.5.政府采购方式:—–/———————-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
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8.项目内容: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关键部件 | 品牌 | 型号 |
|---|---|---|---|---|
| 不涉及 |
(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 CPU 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 |
|---|---|---|---|
| 不涉及 |
| 序号 | 分包方式 | 分包主要内容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 | 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 |
|---|---|---|---|---|
| 不涉及 |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金额 | 国别 |
|---|---|---|---|---|---|---|---|
| 不涉及 |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 称 | | | | |
| ---- | ---- | ---- | ---- | ---- |
| 不涉及 | | | | |
| 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 | | |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不涉及 | | | | |
| 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 | | |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不涉及 | | | | |
| 涉及绿色产品: | | | | |
|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 不涉及 | | | | |
| **二、货物要求** | | | | |
| **2.1.质量要求** | | | | |
| 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 | | |
| 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 | | | |
| 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 | | | |
| 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 | | | | |
| **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 | | | | |
|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 | | | |
| **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 | | | |
| 2.3.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整机免费保修期为2年,核心部件+安全装置(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等)免费保修期5年,安装工程免费保修期2年。保修期内,乙方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保证电梯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 | | | | |
| 2.3.2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缺陷或故障,甲方应在7日内通知乙方。 | | | | |
| 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并在7日内免费完成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 | | | |
| 2.3.4保修期内货物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存在潜在缺陷、使用不合格材料等,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8.1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 | | | |
| 2.3.5乙方收到通知后7日内未完成维修、更换或维修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更换,所发生费用按市****
其他情况说明: 电梯土建附属工程(含圆梁、底坑防水、井道整改、机房孔洞、承重墩、地面墙面、配电箱、
电缆、不锈钢栏杆、照明插座、门洞整改、不锈钢门套、地块瓷砖等全部内容),金额:0元(已包含在合同
总价内)
3.2.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是否预付款 |
|---|---|---|---|---|---|
| 第一期 | 289000 | 合同签订且乙方提交合格安装资质备案后30天内 | 广东亚太通尼电梯有限公司 | 合同预付款 | 是 |
| 第二期 | 289000 | 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后30天内 | 广东亚太通尼电梯有限公司 | 合同尾款 |
补充: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四、合同履行
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土建附属工程、特种设备检验并取得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4.2.交货地点:—泸州北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4.3.分期履行要求:—–无————-
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若乙方出现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经营困难、资质吊销、重大违约等情形,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可依
法依规重新采购。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5.1.电梯安装、土建附属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委托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测并承担全部费用,取得《特种设
备检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签署书面验收报告,验收合格方可交
付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报验,直至合格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否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验
收完成后,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验
收合格以双方签署书面验收报告为准。
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以下全部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合法有效的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
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1)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当期履约义务;
(2)甲方已签署对应阶段的验收合格报告;
(3)双方就合同履行不存在未解决的争议。
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等不合理理由延迟付款。但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不合格、服
务不达标、违反法律法规等)导致付款条件不成就,或因政府财政资金统一拨付政策调整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
原因,甲方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7.4.乙方承诺并保证其自身或其书面委托的安装单位具备与本次采购电梯相匹配的国家法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资质。因安装问题导致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须在进场施工前3个工作日内,将自身或委托安装单位的资质文件(加盖公章)报甲方备案,未备案不得进场施工。若乙方委托第三方安装,须提前将第三方的资质文件(加盖公章)报甲方备案,且乙方就该第三方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理、重作或更换。同一质量瑕疵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全新货物。若乙方【15个工作日】内无法解决,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全部损失。
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每迟延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迟延交货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计算,且利息总额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5%】。但因财政资金拨付延迟、审计或内部审批流程等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延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项目延期造成的运营损失等)。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无
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无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无
收款单位:无
开户行:无
银行账号:无
退还方式:/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担诉讼费用、律师费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如因此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货物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安装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提供7×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场处置。
(5)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不可抗力原因,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 单位名称 | 甲方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 |
| 住所 | |
| 开户银行 | |
| 银行账号 |
|乙方| |
|–|–|
|单位名称|(盖章)广东亚太通尼电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
|住所|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南山支行|
|银行账号|****9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