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中学附属棉花坡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运动场等改造工程,签约履行合同公告
四川泸州2026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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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运动场等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发包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
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承包人(全称):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点击登录查看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运动场等改造工程(项目编号: ****)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16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8 月 24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开工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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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下浮比例计算公式=1-(中标人的评标价÷招标控制价的评标价)
评标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或招标控制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均按投标价执行,不进行调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按照2020年《四川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5号文件规定办理,除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外的所有措施费,按投标报价金额包干计取。
规费按承包人资质等级对应的费率计取,税金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附加税按 0.313%计算。
五、项目经理
姓名: 赵伟;
身份证号: ****032419;
证书号: 川****0557。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磋商文件;
(5)响应文件:
(6)评审报告;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局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在收到供应商的验收申请后,采购人应成立验收
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
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
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
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
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存档备查。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方式: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
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
(4)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组织验收
十二、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他人修理。在免费保修期内,承包人应保证通讯畅通,令发包人能够随时同承包人取得联系。如承包人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若因承包人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承包人保修联系电话:______;承包人保修联系
人:______。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5)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十三、违约责任
1 发包人违约
1.1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若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相应的经济损失且合同工期顺延。
(6)如因发包人原因或现场发生工程变更,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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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包人违约
2.1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按规定支付民工工资,给发包人造成较大影响,发包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签约合同价 0.5—1%金额的违约金,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相关单位报告,承包人故意瞒报的处签约合回价 0.5—1%的违约金,报送不及时的处签约合同价 0.1—0.5%违约金,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 5000 元,扣除总价不超过合同价的 5%.
3. 竣工结算金额以最终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纳溪区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工程变更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市政规划或政府决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调整;
(7)与项目建设相关,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的其他情况。
3. 变更审批
工程变更原则上实行事前审批制度,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擅自实施,按《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
十六、其他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2025 年 7 月 15 日
乙方: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签约日期: 2025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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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承包人(全称):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范围:装饰装修、水电工程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详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39 - 42条。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6)住宅小区****
(7)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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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
人修理。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
事故现场抢修。
3.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
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
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保修费用
4.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 其他
5.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3%计算,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
定,不计利息。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书后三天内必须到场保修,否则发包
人可请人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
5.2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
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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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承包人(公章):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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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承包人(全称):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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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建设工程廉政协议
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承包人(全称):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书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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