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两河口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陕西汉中2026年07月10日
| 项目名称 | 西乡县****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伟 | 联系电话 | **** | |
| 开标时间 | ****10:0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 |
| 定标时间 | ****15:00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 |
| 中标人 | ||||
| 中标人 | 拟定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 | 工期(天) | |
| 鑫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尚龙辉 陕**** | 建安工程费费率:98.50% 设计费费率2.20% | 180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国际电气中心A座906室),电话:****。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 ||||
| 以上中标人,经定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