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湖南常德2026年07月0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我局组织开展全县****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至****。
二、异议申请相关事项
各代理记账机构如对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核实申请,按规范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异议申请表》(附件2)并一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信用修复相关事项
存在行政处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列入异常名录等失信信息的代理记账机构,可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相关办理规则遵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修复条件的机构,须在公示期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信用修复申请,规范填写《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修复申请表》(附件3)并附上对应佐证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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