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引水上山智能化管理示范区建设项目(符家川片区)成交结果公示-合同
甘肃定西2026年07月06日
合同编号: ADYSXM/SG2026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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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乾汇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
二○二六年五月
点击登录查看(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定西市安定区引水上山智能化管理示范区建设项目(符家川片区)(项目名称),已接受甘肃乾汇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如下协议。
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定西市安定区引水上山智能化管理示范区建设项目(符家川片区)
发包方(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方(乙方): 甘肃乾汇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
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
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若干由业主分发给相关单位。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 甘肃乾汇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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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定西市安定区引水上山智能化管理示范区建设项目(符家川片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点击登录查看(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甘肃乾汇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
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的良好秩序,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在定西市安定区引水上山智能化管理示范区建设项目(符家川片区)施工期间一定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文件的指示要求,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保证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本公司愿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处理。
特此保证。
承包人: 甘肃乾汇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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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工程)
中标编号:****
甘肃乾汇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09:30:00前所递交定西市安定区引水上山智能化管理示范区建设项目(符家川片区)投标文件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公示期已满,确定你单位中标,请务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项目业主单位商签合同。具体中标内容如下:
|中标价(小写人民币)|叁佰零柒万肆仟壹佰柒拾叁元肆分 ****.04元|
|项目负责人|董进才|
|工程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33|
|项目业主单位:(盖章)|
|负责人: |****|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负责人: 王赞|****|
|1.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五份, 项目业主单位、中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壹份。
2.此件涂改无效。
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