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中医医院热水供应设备,签约履行合同公告
四川眉山2026年07月05日
签订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签订时间: 202471
甲方(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供应商): 成都力悦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货物采购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价格(元) |
|---|---|---|---|---|---|---|
| 1 | 燃气热水锅炉 | 立德 | CLHS0.23 - 85/60 - Y(Q) | 1 | 台 | 35877 |
| 2 | 保温储水箱 | 众汇 | 3000×1500×2000mm | 1 | 台 | 20340 |
| 3 | 燃气热水加热循环泵 | 人民 | RML50 - 125A - 1.1 | 2 | 台 | 2490 |
| 4 | 太阳能热水加热循环泵 | 人民 | RML50 - 125A - 1.1 | 2 | 台 | 2490 |
| 5 | 热水变频增压泵 | 人民 | RML65 - 160A - 3 | 2 | 台 | 8720 |
| 6 | 膨胀罐 | 众汇 | 100L | 1 | 台 | 1500 |
| 7 | 热水系统控制箱 | 力悦成 | 600×800mm | 1 | 台 | 3200 |
| 8 | 紫外线消毒器 | 力悦成 | 57t/h | 1 | 台 | 2500 |
| 9 | 机房内补水管路 | 樱之星 | DN65 | 1 | 套 | 2000 |
| 10 | 锅炉循环加热、出水管路 | 樱之星 | DN50 | 1 | 套 | 2000 |
| 11 | 太阳能循环加热、出水管路 | 樱之星 | DN50 | 1 | 套 | 2000 |
| 12 | 变频增压管路及回水管路 | 樱之星 | DN65 | 1 | 套 | 2000 |
| 13 | 锅炉及储水箱排污管路 | 樱之星 | DN65 | 1 | 套 | 3000 |
| 14 | 天然气管路 | 樱之星 | DN40 | 1 | 套 | 2000 |
| 15 | 供水泵、循环泵、锅炉、储水箱基 | 力悦成 | 3000×1500×2000mm | 1 | 套 | 3000 |
| 16 | 烟道 | 众汇 | 直径202mm | 1 | 套 | 1800 |
| 17 | 管路保温材料(机房内) | 力悦成 | DN80、65、50 | 60±6 | m | 2500 |
| 18 | 外包装(机房内) | 力悦成 | 外径140、110 | 150±15 | m | 2500 |
| 19 | 常压热水锅炉 | 立德 | CLHS0.47 - 85/60 - Y(Q) | 1 | 台 | 21983 |
| 20 | 地暖热水循环泵 | 人民 | RML80 - 100 - 3 | 2 | 台 | 3510 |
| 21 | 自动补水装置 | 力悦成 | DN25 | 1 | 套 | 2500 |
| 22 | 水处理器 | 力悦成 | 2T/h | 1 | 台 | 3390 |
| 23 | 循环热水管路(机房内) | 樱之星 | DN80 | 1 | 套 | 2000 |
| 24 | 高位水箱 | 众汇 | 600×600×300mm | 1 | 套 | 25000 |
| 25 | 锅炉及储水箱排污管路 | 樱之星 | DN65 | 1 | 套 | 2000 |
| 26 | 出水、回水管路 | 樱之星 | DN100 | 60±10 | m | 1500 |
| 27 | 出水、回水管路 | 樱之星 | DN80 | 200±30 | m | 1500 |
| 28 | 大口径截止阀 | 樱之星 | DN40 | 20±5 | 个 | 1200 |
|---|---|---|---|---|---|---|
| 29 | 保温材料 | 力悦成 | DN80 | 260±30 | m | 2500 |
| 30 | 外包装(机房内) | 力悦成 | DN180 | 300±30 | m | 3000 |
| 合计 | 170000 |
1、甲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乙方按甲方要求及合同约定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后进行安装,安装完成正常使用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3、验收完成前若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货物存在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经证实存在缺陷(含潜在缺陷、使用不合规配件等情况),乙方须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必要时对整体货物予以调换,直至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时,如货物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超时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验收通过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单。
5.1 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5.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5.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
5.4 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5.5 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进行验收,验收不符的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违约责任。
5.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 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 乙方所供设备必须为全新原厂正品,无翻新、无返修、无假冒伪劣产品,设备出厂时附带完整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说明书、保修卡等全套资料。
5.5 设备到货前,乙方需提前 72 小时通知甲方,到货时共同开箱验收,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及配套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
5.6 乙方需负责设备的全程运输、卸货、吊装、就位,承担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5.7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施工规范、医院现场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不得破坏医院现有建筑结构、管线及设施,施工产生的垃圾需当日清理完毕。
5.8 管路安装需横平竖直,固定牢固,防腐、保温施工符合规范要求;燃气管道安装需符合城镇燃气规范要求,完成后需通过燃气主管部门专项验收。
5.9 施工过程中需接受甲方的全程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内容,需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5.10 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须为甲方运维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工作原理、设备操作规范、日常维护保养、常见故障排查与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
5.11 培训效果需确保甲方运维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系统的日常操作、巡检、维护及简单故障处理,提供完整的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培训课件等资料。
5.1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7. 履行顺序
7.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7.2 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合同约定的指定现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甲方未对包装作具体要求的,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保期为2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凡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安装施工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维修、更换材料、配件、人工、上门及相关杂费,均由乙方全额承担;因甲方不当操作、人为损坏导致故障的,维修及更换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仅收取配件成本费,免收上门服务费,提供原厂备品备件,持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质保期义务:货物出现故障、未达到使用要求等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安排具有维修资质的人员到场检查,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48小时无法修复的,必须免费提供同规格备用设备、零件,保障甲方使用需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甲方不当使用除外),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退还相应货款。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不存在权属争议,不存在抵押权、质押权等担保物权。
10.2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 知识产权保护
11.1 乙方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1.2 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1.3 乙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使用权。
11.4 乙方若在本项目中使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已经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并支付了相关费用,甲方无须为该知识产权支付费用。
12. 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3. 违约责任
13.1 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不能交付产品/服务或逾期交付/逾期安装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产品/服务或安装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逾期安装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
13.2 验收时产品/服务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和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无法满足采购文件和甲方需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给甲方。
13.3. 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乙方提供产品无法确认合法来源,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罚,且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3.5 若乙方提供质保/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6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3.7 乙方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自行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
所有进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本项目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如因项目质量问题及维修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8 乙方违约的,除按本合同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产生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5.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5.1 合同的变更
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5.2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 丧失商业信誉;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5.3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5.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解除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6.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7.解决争议的方法
17.1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2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18.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者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9.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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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
(公章或合同章)成都成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人|聂邓|
|联系电话|028 -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住院北楼11楼A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839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EL123R2N|
|开户银行|工行眉山市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八里庄支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4**** 0285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