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银行朝阳分行与朝阳市民政局助餐及机构运营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朝阳2026年04月06日
盛京银行朝阳分行与朝阳市民政局助餐及机构运营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盛京银行朝阳分行与朝阳市民政局助餐及机构运营管理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99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盛京银行朝阳分行与朝阳市民政局助餐及机构运营管理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盛京银行朝阳分行与朝阳市民政局助餐及机构运营管理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0时00分到****00时00分
获取方式://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13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其他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 盛京银行朝阳分行与朝阳市民政局助餐及机构运营管理系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盛京银行朝阳分行与朝阳市民政局助餐及机构运营管理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99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建设涉及与银行金融支付涉密系统数据对接, 为确保产品/服务在技术参数、专业技术支撑等方面匹配项目核心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江苏中科西北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
三、公示期限
2026 - 01 - 14 至 2026 - 01 - 19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0421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人: 王琦、于晓琳、李芳、孙庆超
电 话: 024****/****
电子邮件: ****@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