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5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报审查结果的公示
西藏拉萨2026年02月13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经审查,对拟授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至3月 1日(期间包含春节及藏历新年假期共12天),为期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地质勘查处反映。
联系电话:****,****(兼传真)
附表:2025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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