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送温暖慰问品采购项目经评审小组于****评审,此次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数量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之规定,本项目此次采购废标。
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地址: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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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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