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大冶市****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下称“甲方”)
乙方: 大冶市遵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鉴于:
甲方为大冶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委托乙方 大冶市****
第一条 定义
- “合同”即由甲乙双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 点击登录查看 (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 大冶市遵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乙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
-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 “管理服务” 系指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并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具体包括环境卫生管理、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和消防、监控设施维护管理、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办公大楼日常维护保养、办公室绿色植物摆
放、维护、电梯维护、空调维护及委托期内应履行的其他服务等义务及其他类似的责任等。
4. “甲方”系指通过招标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
5. “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
6. “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 大冶市****
7. “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承诺书等。
第三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大冶市****
建筑面积: 90700 平方米, 乙方管理面积2号楼20575平方米; 物业类型: 商务办公楼(住宅区****
第四条 委托管理事项
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为:保安秩序管理、水电维修及房屋养护维修、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维护和管理、空调维护、电梯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管理维护、客户服务、和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起至****止。
第六条 合同续签方式
甲方将根据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在考核期内【每月】对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情况进行考核,如乙方服务质量、员工满意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在合同期满壹年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可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第七条 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
物业管理服务中除房屋主体维修以及重大设备更换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以外,其余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尘推、
第八条 物业管理收费
本合同期内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费 ****.00 元(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月度物业管理费=年度物业管理费/12 个月,即 107333.3 元,(大写:壹拾万柒仟叁佰叁拾叁元叁角整)。物业管理费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物业管理及服务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九条 费用结算方式
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先向乙方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的 80%,即 85866.66 元(大写:捌万伍仟捌佰陆拾陆元陆角分),剩余 20%,即 257600 元(大写:贰拾万伍仟柒佰陆佰元)待年度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待年度期满后,双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计算年度考核分数,年度考核分数为 12 个月总得分的平均值。物业日常工作被甲方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的,当月考核分值按 70 分计入年度考核分数。甲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算该年度的物业费用,甲方在年度考核结果出具后 30 日内结清当年剩余物业管理费。
具体支付标准如下:考核 90 分及以上支付年度物业管理费的 100%,考核80 - 89 分支付年度物业管理费的 90%,考核 60 - 79 分支付年度物业费的 80%,考核低于 60 分,支付年度物业费的 70%。
第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除下列 9 点之外,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 外观: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 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定期保养,专人维护,无破损,消防系统可随时启用,如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向特定维修机构报修;
扫帚、抹布、84 消毒液、洁厕灵、卫生间垃圾袋等)、绿化维护所需农药及有机肥、设备器材、物业管理办公费(包括电话费、水电费等)、垃圾清运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员工制服、保安制服、员工餐费、保险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单项物品采购单价或者维修价格在 3000 元以下(含)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对价格有争议的以甲方市场询价价格为准。
-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乙方保证排污排水等的通畅,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除非确实存在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形,应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 环境卫生:乙方每日安排9名保洁人员进行清理,除每日两方下班时间后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清理外,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乙方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 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 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
- 甲方可随时组织进行对乙方物业服务的综合考评;
- 甲方有大型或紧急活动的,乙方要保证按甲方要求配备物业服务人员,并保证服务质量、紧急预案能及时到位;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 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乙方公司的任何股权转让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权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 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按要求安排的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工程维护主管、秩序维护主管、环境维护主管等人员)每月在岗天数不得少于20天,每少一天扣除当月物业费的5%,直至扣完为止。
- 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质量。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等。
- 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42人,含调休人员),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1000元/次累计扣除当月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
-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 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
- 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 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乙方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可安排第三方完成这一工作,因安排第三方完成工作所需费用连同15%行政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 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 禁止事项
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 乙方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3. 保险
13.1 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2 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3.3 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乙方不得发生任何拖欠其员工工资、不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对于其员工工伤事故,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14. 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5.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6. 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17.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
18. 乙方保证在项目所在地缴纳所有税收。
第十二条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 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 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如防疫等其他客观需求),要求乙方增减物业服
务人员,增减人数在本合同提供物业服务人员 10%(含)以内的,本合同总价款及
计算方式不变; 超过 10%的,甲乙双方可另行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确定。
4.甲方每日应对办公区域进行必要的清洁整理与管理维护。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 解除
2.1 单方解除
2.1.1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
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
全部损失。
2.1.2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乙方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
书面通知终止承包,并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
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突然无理由终止合同,未提前三个月
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违
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1.3 如果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
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须支付给甲方月
度承包服务款五倍金额的违约金。
2.1.4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
方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2.1.5 乙方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
有权解除本合同。
2.1.6 若乙方拟安排工程维修操作人员未能持证上岗,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
同。
2.1.7 乙方拟安排的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工程维护主管、秩序维护
主管、环境维护主管等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更换视为根本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1.8 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维权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合理费用。
2.2 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同。
2.3 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在承包服务期内乙方服务通过甲方有关评分标准并得到甲方认可,双方可协商在下一年度续约。
第十四条 乙方的人员配置
- 乙方的人员配置
1.1 乙方的常驻项目经理 石敏 ,身份证号码:****117626
1.2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特别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
1.3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每月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
- 物业人员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
(4)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宾馆礼仪的培训。除乙方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甲方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所有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其他
- 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和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
- 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 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文件(编号:****)、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有关部门执贰份。
- 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地址:
电话和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地址:
电话和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