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东江十号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策划、销售(二次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该信息已更新即将删除)
甘肃陇南2025年12月15日
签订日期:****
甲方(委托方): 点击登录查看
营业执照注册号: ****5955067984
地址: 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钟楼滩城投公司综合楼
联系电话: 0939 - ****
乙方(受托方): 陇南飞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MA71Y236XG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
联系电话: ****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武都区****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
1、房屋营销;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武都区****
2、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59300.42㎡ 平方米,商业约 11228.8㎡ 平方米。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甲方制定销售价格表及分级折扣权限方案,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乙方必须在甲方批准的折扣范围内与客户洽谈,任何超出批准范围的价格优惠或额外费用(如物业费、车位优惠等)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承诺的优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和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 项目在修建过程中, 若发生设计变更, 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 甲方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本项目按市场营销策划进度计划广告费。
5、甲方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取各种款项等相关事宜衔接。
6、提供当地《陇南市武都区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及签约所用订单及合同;
7、甲方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 甲方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相关物料必要的销售道具如沙盘、户模、五证上墙等公示系统。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12、甲方应安排人员协助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盖鲜章后交甲方存档;
2、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如变更合同约定履行方式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4、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5、未经甲方同意, 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 如遇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代收客户房款,其它约定除外;
6、 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并按合同约定比例计提佣金;
7、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8、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9、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0、承担销售队伍的培训,营销团队人员归属于乙方管理,
11、提交广告设计内容、营销计划等,经甲方批准后实施(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对乙方提交报告及各阶段营销费用计划进行审定)。
12、乙方有关人员原则上必须服从甲方安排。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第七条 代理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住宅佣金=销售总金额* 1.7 %(百分之一点七 )
商铺佣金=销售总金额* 2.3 %(百分之二点三 )
第八条 代理佣金结算方式
1、乙方佣金的结算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认购书》并且甲方收到该房屋首期房款(或全款) 为前提。若客户后续发生退房、逾期付款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在后续佣金结算中扣回就该笔交易所支付的部分佣金。 佣金的支付比例和时间如下:
违约金上限为20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审核批准乙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的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
4、乙方承诺在代理期内完成约定的销售指标(详见附件《销售进度计划表》)。甲方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若乙方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不视为甲方违约,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同视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二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 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
2、乙方责任: 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退房屋结算的佣金。
第十三条 关系客户的处理及认定问题
由甲方书面同意关系客户不遵循公众定购、签约、按揭等事宜,此类客户下定即视为销售成功,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四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___年__月__日起至 ___年__月__日止。代理期限届满前30日,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个月。此外,若甲方项目房源提前售罄,则本合同自售罄之日自动终止。甲方有权在代理期内,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销售考核标准》),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人员配备:销售现场置业顾问2名,案场营销经理1名。
2、对收取的定金, 如因甲方原因退还的,甲方按每件_3000_元办理结算支付乙方;未退还的,甲乙双方按_5:5_比例办理结算,在事件解决完毕后当月由甲方支付。
3、预付款支付:预付款金额按照合同预估回款总额计算,但不得超过30%,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支付费用制作的广告文案、设计、沙盘、模型、项目VI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仅在代理期内有权为本项目使用,合同终止后须立即归还所有资料并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 乙方对在合同履行中知悉的甲方所有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价格策略、客户信息、财务数据等)负有永久保密义务,并约定高额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希双方共同遵守,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马妍妍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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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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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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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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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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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