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校内资助政策解读
安徽淮北2025年12月15日
为了贯彻落实《淮北市****
认定条件
申请资助的条件:
(一)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和校内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和校内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
一(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
3.特困供养学生(孤儿);
4.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烈士及残疾人子女;
6.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7.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 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9.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及资金渠道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校内资助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淮北一中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全省平均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约20%。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校内资助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费开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是2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 元、3500元。依据上级文件精神,2025年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个档次,一档3500元/年,二档2200元/年,三档元1200元/年。校内资助提取额超过学校事业收入的百分之三。按一档1500元/年、二档1000元/年、三档600元/年发放。
工作程序
1. 提前告知,学校会通过校园公告、班级公告、热线电话、班会、家长会、发放告知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淮北市****
2.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学生或监护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学校认定,学校受理学生申请,采用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微信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度,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评定受助名单。
4. 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定的资助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实行三级公示,每级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将汇总学生名单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5.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和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学校会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b.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C.生活奢侈浪费的,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消费品、经常自费外出旅游且消费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等。
D.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
E.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6. 建档备案,学校把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文件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淮北一中学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马颖 田磊
副组长:梁健 徐敬争 林祥华 贺子华
成员: 宋伟 姚磊 郭广营 刘道福 邢安忠
咨询办法
咨询、投诉电话:0561--****
淮北市资助中心电话:0561—****
淮北一中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