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区光伏分公司80万千瓦光伏项目、乌力吉风电分公司40.5万千瓦风电项目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设备
内蒙古阿拉善盟2025年12月13日
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区光伏分公司80万千瓦光伏项目、乌力吉风电分公司40.5万千瓦风电项目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设备
发布时间:**** 16:52:03
一、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区光伏分公司80万千瓦光伏项目、乌力吉风电分公司40.5万千瓦风电项目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设备
三、供应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示开始时间:**** 16:43:12
五、公示结束时间:**** 16:43:12
六、公示周期:3天
七、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40.5万千瓦风电项目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自动化平台服务器、工作站、前置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纵向加密装置、防火墙、场站侧智能巡检系统调试与优化服务、集控侧智能巡检模块配置服务、数据接入及调试部署服务、驾驶舱接入 ,服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80万千瓦光伏项目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自动化平台服务器、工作站、前置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纵向加密装置、防火墙、场站侧智能巡检系统调试与优化服务、集控侧智能巡检模块配置服务、储能数据接入、驾驶舱接入 ,服务、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详见规范书。
八、直接采购理由:
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四)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本次采购内容对应《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战新产业产品、装备重大攻关项目集中采购目录(2025版)(77项)》第37条:新能
十、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四)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集团公司系统全资和控股企业提供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以下情形的:列入集团公司内部产品和服务直接采购目录的;直属单位内部企业之间能够提供,列入直属单位成熟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新技术产品首台(套)、替代进口产品、集团公司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推广、涉及集团核心商密的技术服务类项目等特殊项目。本次采购内容对应《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战新产业产品、装备重大攻关项目集中采购目录(2025版)(77项)》第37条:新能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张亮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ch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