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2026年西出口两侧林带补植绿化项目中标公示-合同
甘肃酒泉2025年12月05日
项目名称: 敦煌市 2026 年西出口两侧林带补植绿化项目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敦煌市新耀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1
二、合同文件…1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2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
五、质量与检验…5
六、安全施工和文物保护…6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6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7
九、工程养护与质量保修…7
十、违约与争议…8
十一、其他…9
附件一: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11
附件二:安全生产责任书…14
甲方(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全称): 敦煌市新耀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敦煌市 2026 年西出口两侧林带补植绿化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1.1 工程名称: 敦煌市 2026 年西出口两侧林带补植绿化项目
1.2 工程地点: 敦煌市
1.3 工程内容: 在七里镇西出口至光电园区****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西出口绿化带苗木补植等 4 个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敦林草发〔2025〕46 号)
1.5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1 承包范围: 总承包对应作业设计、技术交底、招投标文件及保障作业设计实施全部内容。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条款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3)敦煌市2026年西出口两侧林带补植绿化项目实施方案
(4)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及其附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证明或履约保函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标准、规范、本项目作业设计等。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甲方提供图纸:详见实施方案附图
5.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中祥冠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宋亚龙
职务: 监理工程师
职权:受委托人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作业设计、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验收、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所有施工技术措施、隐蔽工程及现场施工影像资料的收集。
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作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验
收等。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外,监理单位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夏生福
职权:全面管理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协调相关事务;负责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指导并督促乙方按作业设计、技术交底、招投标文件及保障作业设计实施全部内容完成项目标段全部建设内容;处理施工问题;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承担本项目质量评定与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7.2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张建华
职权: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工作全面负责,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状况予以控制,负责协调施工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供给,负责组织本项目质量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建设内容。
7.3任何一方驻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作业设计和项目矢量数据,并指定项目位置区域。
第9条乙方工作
9.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详细且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需涵盖施工流程、技术措施、质量保障计划等,确保施工过程有章可循。
(2)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准备工作,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在施工前,确保实施项目所需的苗木、材料及施工设备能顺利运输到具体施工作业现场,同时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和保障措施,以保障工程按既定时限高效实施。
(3)积极主动对接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现场勘查,
准确确认文物遗址、地下管网、光缆等地上地下设施的位置信息。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做好施工场地及邻近建(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区域)、地下管线和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若发生任何损坏情况,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或赔偿工作。
(4)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和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和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施工现场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安全。
(5)负责工程保护工作和承担保修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已完成工程部分。工程竣工后,依据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响应并修复,保修期间应定期回访检查工程状况。
(6)保障施工场地清洁,使其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制定详细的环境卫生管理计划,包括垃圾处理、废水排放等措施。若因未按相关要求清理施工现场而造成损失和影响,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和整改工作,消除影响。
(7)乙方应充分认识到生态项目的重大责任,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强化其对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环境的素质教育,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在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区****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 136个日历天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且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方案)。此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施工流程、技术要点、人员与设备安排等内容,为项目
施工提供全面指导。所有工程于****前完工,2026年6月底全面完成竣工验收。
11.2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不能按时开工的,乙方应提前7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14条工期顺延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或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2)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监理方提出报告,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10日内予以答复。
五、质量与检验
第15条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标准:所用材料均由乙方提供,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苗木"三证一签"资料,并符合作业设计质量要求和预算规格,必须按施工方案规范施工,工程质量达到作业设计合格标准。
15.2如乙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委托双方一致认同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6.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无
16.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乙方自检,
并申请甲方、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甲方、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要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能影响工期。
六、安全施工和文物保护
第17条安全施工和文物保护
1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物保护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文物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7.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物保护教育管理,并对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文物安全负责。乙方应当为其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其他商业类意外险。施工过程中如非因甲方原因出现的任何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18条事故处理
18.1项目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及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同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
19.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9.2金额(大写):叁佰陆拾伍万零壹佰壹拾肆元玖角柒分(人民币)
(小写):****.97元
第20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0.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结算审核价格方式确定。
第21条工程量的确认
21.1乙方在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后,申请甲方组织监理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质量符合作业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条件的工程量,即为结算工程量。
21.2对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或增加的工程量,甲方不予确认。
第22条合同价款支付
22.1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开工后支付30%合同价款;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价款。剩余款项待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合同价款支付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98.5%,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1.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在乙方完全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22.2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3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23.1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同时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以及监理资料。竣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记录、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内容,以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情况,便于甲方组织验收。
23.2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五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规范的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纸。
23.3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此日期将作为工程进度、质量责任期限以及相关费用计算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九、工程养护与质量保修
第24条工程养护
乙方在工程养护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养护责任。
24.1工程养护范围和内容: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
24.2工程养护期:无
24.3属于养护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要严格落实养护责任。
24.4乙方要加强全过程项目区域巡查管护,发生紧急事故,乙方要第
一时间到场处置。
24.5 养护期内要求: 无
24.6 养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25条质量保修
25.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施设备。
25.2 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5.3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内容, 乙方要严格落实保修责任。
25.4 保修期内要求: 项目设施能正常使用, 苗木成活率达到实施方案要求。
25.5 保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与争议
第26条履约保证金
26.1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中标价的6%。签订合同前乙方提供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需为项目所在地(敦煌市)的银行。
26.2 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乙方按主合同及其附件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
26.3 履约保证金的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履约保证金退回之日。
26.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含苗木栽植内容的标段在养护期结束后,期间需按相关要求进行续约)一次性退还。
26.5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27条违约责任
2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27.2 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每天按照合同金额的5‰计取违约金。
27.3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 20%的违约责任:工程不予验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五年内不得承包甲方的所有工程。
27.4 如果乙方不履行投标承诺,甲方有权单方面责令其退场,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扣除,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7.5 其他:项目开工后5日内乙方项目经理实行工地签到制,因乙方项目经理无故不到现场,严重影响主要工程工期和质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本合同第 27.2、第 27.3、第 27.4、第 28、第 29 条追究责任。
第 28 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即 敦煌市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第 29 条不可抗力
2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自然灾害和政策性调整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9.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 30 条合同解除
3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0.2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第 31 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3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 32 条合同份数
32.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贰份。
9
第3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
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住所:敦煌市****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敦煌分行
账号:****838
邮政编码:736200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经办人:
住所:甘肃省酒泉市****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736200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10
附件一: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敦煌市新耀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一、双方的责任
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二、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循以下规定:
1.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
11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
娱乐等活动。
5.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建
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
产品、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
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
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
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2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质量保修期结束时止。
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贰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敦煌市****
电话:0937 - ****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电话:****
年月日
附件二: 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发包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敦煌市新耀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敦煌市 2026 年西出口两侧林带补植绿化项目委托乙方施工, 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施工安全, 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活动,纳入总包安全管理范围,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承包工程项目
施工。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
11.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甲乙双方的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文物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文物保护区****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破坏文物、损坏非作业区原生植被和地表及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
16
16.其他:
(1)乙方负责对自己施工的范围开展安全管理,并有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有关安全管理资料应提供甲方备案,甲方负责检查督促。
(2)乙方使用劳动力必须符合地方规定,并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施工人员名册,人员有变动,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3)工期延长,本协议顺延。
17.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备案贰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 敦煌市****
电话: 0937 -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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