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陀兴水库工程管理处关于东方市小型水库防汛标准化建设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支付承诺
海南东方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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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陀兴水库工程管理处关于东方市小型水库防汛标准化建设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支付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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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效 性:有效 | |||
东方陀兴水库工程管理处关于
东方市小型水库防汛标准化建设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支付承诺
我管理处东方市小型水库防汛标准化建设工程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现该项目已完工,我管理处已按照合同约定向海南中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付至90%进度款,剩余10%款项因未出具结算评审报告暂未支付。我管理处多次与施工单位联系,督促报送结算资料进行评审,因海南中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因,至今仍未报送报账所需的凭证、票据以及相关验收材料等文件,待出具正式的工程竣工结算评审报告后在按照流程处理。
特此公示。
东方市陀兴水库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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