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旺苍县城乡幼儿园建设项目(五峰幼儿园)检测单位采购
四川广元2025年11月05日
合同编号:
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检测
合同书
工程名称: 旺苍县****
委托方(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检测方(乙方,联合体主体): 旺苍县红城工程质量
检测有限公司
联合体1: 四川省则天锦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联合体2: 华龙智腾智慧安全技术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联合体3: 广元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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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
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
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
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称:旺苍县****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第二条 检测数量及检测内容:
1、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手册》、《四川省建设
工程质量现场检测手册》等现行规范要求。
2、检测内容分工:
联合体主体:空气检测;
联合体成员1:地基基础检测;
联合体成员2:消防检测;
联合体成员3:防雷检测。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履行合同。如出现虚假报告及其他
违约问题,牵头单位应负责处理相关问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
第三条 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检测收费依据:川价费(2004)28号、川发改价格(2012)369
号、川建质安监协检字(2012)4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检测费:91695.00元(大写:玖万壹仟陆佰玖拾伍元整)。
3、付款方式:预付30%(27508.5元),项目完成领取报告前一次付
清剩余70%(64186.5元)。
4、甲方将检测费用支付给联合体牵头方旺苍县红城工程质量检测有
限公司,具体由联合体各方自主分配。
收款单位:旺苍县红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账号:****00558
开户银行:广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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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及协作事项:
4.1提供的工作条件:
(1) 具备检测条件,甲方提前与乙方确认检测时间 ;
(2) 甲方派专人带领检测人员到达检测位置并配合检测 ;
(3) 甲方见证送样检测、需乙方至甲方施工现场检测的 。
4.2提供的技术资料:
(1) 乙方所需的检测材料及相关资料 ;
(2) 乙方所需各项参考数据及相应图纸 。
4.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需现场检测,甲方会提前三1个工作日与乙方确认检测时间 。
第五条 组织与管理
5.1本合同双方分别指定联系人如下:
(1)甲方联系人: ,电话: ;
(2)乙方联系人: 米强 ,电话: **** 。
联系人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本方技术服务工作;
(2)组织协调合同的签订、履行;
(3)跟踪或报告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果;
(4)与另一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为技术服务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2人员更换
5.2.1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2.2乙方更换其联系人与其他技术服务人员,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3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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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的义务:
- (1)甲方应如实填写委托登记单,提供委托单位全称、与图纸相符的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委托信息;依据各种材料相应规范、标准,提供送检试件或样品代表的批量及数量、样品代表的母体部位、施工时间,见证人等相关信息,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以便乙方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 (2)甲方委托检测的试件或样品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要求,送检数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批量要求;应保证送检试件或样品的时限性,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实行有见证送样的,见证人对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 (3)办理委托登记时甲方应提出明确的检测依据和检测项目。
- (4)因甲方委托信息错误而导致乙方出具错误的报告,甲方应承担乙方因重复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
- (5)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
- (6)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响检测结果公正性、准确性的不合理要求。
2、乙方的义务:
- (1)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称、委托信息等,在检测资质许可范围内,对送检的不同材料或委托的检测项目,按相应标准规范,出具真实有效的检测报告。
- (2)规范、标准中规定有检测时限的,乙方按甲方要求本着以规范、标准规定的时限为原则,安排检测。
- (3)乙方独立地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并依据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检测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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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客观真实,各类印章齐全,检测人、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均应签字,否则报告无效。
(5)超乙方资质范围不能检测的项目,乙方可自行委托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出具相关项目的检测报告。
(6)乙方保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第七条 保密要求(不要求时,应划“/”锁定。)
1、保密范围 合同所有内容
2、保密期限 永久
第八条 检测报告数量
检测报告一式 肆 份。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
1、甲方因客观原因造成逾期支付检测费用的,违约金为零。
2、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具有客观真实性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检测费用,并按照已付检测费用的百分之 五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3、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告、不配合工作、未提供足够的人员等,每次可处 1000 元次违约金,连续三次,甲方可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
4、乙方不得由于甲方因为客观原因未及时支付检测费用,延期履行检测工作或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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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
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以下为签章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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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岳
签订日期: ****
乙方(联合体主体):
旺苍县红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岳
签订日期:
乙方(联合体1):
四川省则天锦和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刘芳
签订日期:
乙方(联合体2):
华龙智腾智慧安全技术服务(成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舒宁
签订日期:
乙方(联合体3):
广元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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