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一中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施工)预审结果公示-合同
甘肃平凉2025年09月05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甘肃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灵台一中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施工)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灵台一中风雨操场建设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位于灵台一中院内东北角。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灵教发(2025)38号文件。
4.资金来源:改善普通高中学校补助资金县中振兴工程中央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筹措资金。
5.工程内容:灵台一中风雨操场建设项目,位于灵台一中院内东北角。场地北侧为灵台县****
新建灵台一中风雨操场呈“一”字形布局,坐东朝西,为地上两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局部屋面为单层网架结构;建筑总长76.9米,总宽31.3米,建筑高度为12.65米,建筑面积为3457.6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2434.72平方米,配套完成室外附属等工程。
主要功能包括:健身房、羽毛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训练区、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道具室、器材室、主席台、准备室、控制室及看台等。
该建筑为多层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设计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重点设防类),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体育建筑等级为丙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44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捌拾万壹仟零壹拾叁元肆角伍分(小写)¥****.45元;
| 其中: | |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 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玖仟叁佰伍拾伍元壹角玖分(小写)¥499355.19元; |
| (2)规费: | 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贰仟肆佰肆拾玖元陆角贰分(小写)¥492449.62元; |
| (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 (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 (5)暂列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孙龙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点击登录查看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甘肃省灵台第一中学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
邮政编码:744400
法定代表人:姚荣
委托代理人:巩文革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灵台县支行
账号:****12727
承包人:甘肃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14987T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城南工业区(G244线县城南工业区过境段东侧)
邮政编码:744400
法定代表人:姚荣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