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栾川县冷水镇中心小学室外工程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2025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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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点击登录查看栾川县****:
中标人:河南恒栾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09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栾川县****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 07月 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 08月 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137号-1
采购内容:新建大门、旗台、树池、围墙等;地面铺设沥青、石材面板;室外强弱电、给排水安装;种植草皮等项目。
供应商名称:河南恒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中标金额:3,090,000.00 元
备注信息:评审总得分:87分
序号:1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栾川县****
施工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牛灵智
执业证书信息: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继宗(组长)、栾素青、高成云(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2,9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 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栾川县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栾川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
联 系 人: 秦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