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陕西宝鸡2025年06月17日
(招标编号: SXDY-2025-093)
公示结束时间: ****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岐山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 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天) |
|---|---|---|---|---|
| 1 |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58.000000 | 符合国家、陕西省、宝鸡市等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 30 |
| 2 |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9.980000 | 符合国家、陕西省、宝鸡市等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 30 |
| 3 |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61.480000 | 符合国家、陕西省、宝鸡市等有关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 3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的项目负责人: 毕春磊工程师 ********0058; 张荣兴工程师
中标候选人(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10359;
中标候选人(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郭婷婷工程师 ********000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 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的评标情况: 正常;
中标候选人(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三、其他
限公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建工岐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陕西建工岐山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
联系人: 张蓓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
联系人: 卜旭妮 雷虹 张建龙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雷虹 (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