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结果公告
福建南平2025年05月10日
2025年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闽正茂(2025)采字01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2025年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
中标人: 福建省大田县中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 49.704666 万元
二、其他:
项目编号: 闽正茂(2025)采字012
项目名称: 2025年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大田县中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 | 497046.66元 | 98.8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单位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金额(元) |
|---|---|---|---|---|---|---|---|
| 1 | 1-1 | 2025年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 | 采购人指定地点项 | 项 | 在****前完工 | 详见磋商文件 | 497046.6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曹传杰
评审专家: 吴秀细、兰帝文、肖丽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项目金额在25万元-400万元的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下浮20%计取,单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3)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可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0.397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与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性价格扣除: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南平市****
联系人: 姜女士
联系方法: ****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州市****
联系人: 江成斌
联系方法: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
邮箱: ****@qq.com
****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平市财政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市****
地址: 南平市****
联系人: 姜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福州市****
联系人: 江成斌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慧芳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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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10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 点击登录查看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代表: 林元友
供应商名称: 福建省大田县中交通施工程
日期: 2025年 05 7*9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福建省大田县****点击登录查看)的(2025年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普通国省道日常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省大田县中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1731.9539万元,资产总额为3507.50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福建省大田县
日期: 2025年 05月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