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集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宿州2025年04月22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解集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尚谊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中标(成交)金额:437546.20 元
得分:96.3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项目名称:解集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解集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地点位于埇桥区****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19栋3楼,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19栋3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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