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淮河建投﹒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 )亮化专业分包工程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淮南2025年04月19日
| 对建工淮河建投 ·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 )亮化专业分包 |
| 工程标段 1进行招标, 并于2025-04 -18 14 :3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 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ACEG-****1 |
| 标段(包)名称:建工淮河建投 ·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期 )亮化 |
| 专业分包工程标段 1 |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旻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2025-4 -18起至2025-4 -21 |
| 异议申诉 |
|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淮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 |
| 054-69151;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安徽建工淮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纪委机关(综合室、纪检 |
| 室)提出,联系电话:054-6935。 |
|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
|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
|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
|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
| 5、提起投诉日期。 |
|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 |
| 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
|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
|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安徽建工采购活动。 |
| 1、捏造或歪曲事实; |
|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
|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
|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
| 5、法律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